今年,青海省社会工作协会争取到“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80万元,启动了“青海贫困家庭疝气患儿手术康复服务试点项目”,已为我省海东市乐都区、民和县、化隆县及海南州共和县、贵德县名贫困家庭疝气患儿提供了免费手术,现有名疝气患者免费治疗名额。
根据民政部要求,“年中央财政支持项目”将于11月底结束。为了使更多贫困家庭疝气患儿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特发此公告进行全面动员和宣传,望广大网友相互告知。
一、救助对象
户籍在海东市乐都区、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海南州共和县、贵德县,海北州门源县,黄南州同仁县、尖扎县和玉树州杂多县、治多县的,经各县(区)民政局核定的贫困家庭中患有疝气、年龄在2-18周岁的儿童、青少年患者。
二、项目时间:即日起到年12月10日,做完此项目名患儿免费手术名额为止。
三、医院
年中央财政支持“青海贫困家庭疝气患儿手术康复服务试点项目”医院医院医院。每名患者的手术由青海省社会工作协会统筹安排,并由医院医护人员具体通知;
四、救助方式
“治疝”项目资助范围为经县(区)民政部门筛选符合资助条件的患者在院期间的相关检查及手术治疗医保除外的大部分费用。每例手术救助标准为元。此项救助费用不直接发放给个人,而是在患者手术结束后与医院进行统一结算。
由于个别人治疗费用过高超出资助范围的,需由患者自己承担不超过总医疗费10%的费用,仍然不够的由医院予以减免。
五、救助程序
(一)患者及其监护人到县(区)民政局填写《患者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资料。由县(区)民政局统一将资料报送青海省社会工作协会;
所需资料:患者及其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患者医保卡(或参加医保的证明资料),低保证(或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
(二)由青海省社会工作协会项目人员筛查《登记表》,并派送至医院;
(三)医院安排专人与患者或其监护人联系。安排患者入院,并进行术前检查、手术治疗等;
(四)患者出院,青海省医院手术资料,并与医院进行救助资金结算。
具体事宜,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民政局咨询或直接与青海省社会工作协会项目人员联系。
联系人:色仁尼玛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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